2024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是经营主体和自主创业的主力军。为了助力其稳健发展,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降低经营成本,减轻负担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企业老板,了解基本的税务常识和政策要点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帮助你合法合规地管理财税事务,还能有效利用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
优惠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期限: 政策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优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征收增值税3%减按1%
优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优惠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发生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对象: 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优惠期限: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优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优惠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不超200万部分减半征收个人税政策
优惠对象: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 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对象: 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期限: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