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注意事项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细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1、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公告》(2023年第28号),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享受优惠政策条件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3、计算方式
①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新购住房金额 < 现住房转让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示例:
① 出售现住房价格为300万元,购入新住房价格为400万元,符合政策第一种,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 出售现住房价格为600万元,购入新住房价格为540万元,按照540/600x100%=90%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退还税款=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90%
备注:现住房转让金额即为出售住房时售房发票上所标注的不含税格。新购住房金额即为购入住房时购房发票上所标注的不含税价格
4、 注意事项
① 房屋产权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房屋所有人为居民个人(非公司单位等)。
② 房屋所在地:纳税人出售和购买房屋所在地须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③ 房屋性质:出售和购入住房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新购入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和增量房(新房)均符合条件@ 办理地点:出售住宅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④办理流程:符合政策条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退税所需材料带齐材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办理完毕后等待税款到账即可。
5、办理方式
纳税人应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产权证书复印件。
来源:北京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